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四章 土地经营权流转第四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采集、传输、共享机制,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