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第二十九条有效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发包方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