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纳入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内容,对在家庭农场促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以及示范带动效果显著的家庭农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