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档案条例/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第十九条有效鼓励、支持建立跨区域、跨层级民生档案利用服务合作机制,推进资源整合和跨馆共享,促进档案资源利用便利化。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