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第七条有效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根据不同年龄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对未成年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理教育、生命教育等教育教学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提高自我管控能力。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