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支持苹果产业与特色旅游、历史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开展苹果文化节、采摘节等活动,支持创作苹果文艺作品和文创产品,提升苹果产业建设综合效益。

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