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苹果产业投入品电子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加强苹果产业投入品市场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抽查,公布抽查结果。

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