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民宿管理和促进条例/第二章 开办条件第七条有效民宿选址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要求,不得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不得利用违法违规建筑开办民宿。民宿在建筑设计、空间布局、装修装饰、景观营造等方面,应当体现地域特色文化,保持房屋建筑与当地风貌、历史格局、景观环境相协调。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