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