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