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营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在轨道交通运营区域内设置广告设施和商业网点,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拍摄电影、电视剧或者广告等,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广告设施、商业网点的安全检查。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