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制定乘客守则,乘客应当遵守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及相关规定,接受、配合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乘车秩序和环境卫生。

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卡)或者有效证件乘车,乘客无车票(卡)、持无效车票(卡)、冒用他人乘车证件或者持伪造证件乘车的,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超程乘车的,应当补交超程部分的票款。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