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轨道交通规划应当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相衔接,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轨道交通规划包括线网规划、建设规划、用地控制规划等规划。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