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六堡茶产区人民政府茶产业发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茶树种植过程中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推广使用适合提高鲜叶品质的生物农药和有机肥等绿色农业投入品,保障六堡茶质量安全。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