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自治区鼓励、支持和指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干预、行为矫治、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并加强监督。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