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