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条例/第四章 惠民富民第四十五条有效自治区加强边境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的考核和激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边境地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