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条例/第三章 发展兴边第二十条有效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应当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区域协调、绿色发展、开放共享,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