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自治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观念和国土安全意识,增进人民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做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