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促进边境地区边防安全巩固、经济社会发展、边民安居乐业,筑牢国家安全屏障,推进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