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档案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档案馆建设,保障所需的馆舍以及设施设备。国家档案馆建设应当符合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配置无障碍设施设备,满足档案工作需要,并预留未来发展空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国家档案馆的馆舍,不得擅自改变国家档案馆馆舍的功能和用途。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