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明晰、规范使用,共管共治、城乡并重的原则。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