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四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将违反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和举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