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本市加强与国家机关、中央在京单位、军队的协同对接,强化服务保障,配合做好相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