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九章 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第六十八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撤职案时,认为需要就有关问题作进一步调查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提出调查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本次常务委员会会议或者以后的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6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