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调查委员会由主任会议提议组织的,直接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由五分之一以上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提议组织的,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或者先交有关委员会提出意见再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