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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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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第三十八条

有效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执法检查组不直接处理,但可以与受检查单位进行沟通,并将具体问题由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统一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6日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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