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市城市更新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规划引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保护第一、应保尽保、以用促保,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