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二章 城市更新规划第十九条有效本市强化城市设计对城市更新的引导作用,明确房屋、小区、社区、城区、城市等不同尺度的设计管理要求,融入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全过程,引导城市更新项目落地实施。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