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统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定了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