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永定河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本市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加强与北京市、河北省和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的协同,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落实永定河全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要求。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