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滨海新区应当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加强优秀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深入挖掘海洋文化,加大保护性建筑、革命文化遗址、工业遗产遗存、名人故居等保护力度,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