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口岸服务条例/第二章 口岸开放与建设第十三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口岸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口岸功能布局进行分类指导,根据口岸基础设施状况、产业集聚水平和配套服务能力等差异性实施口岸分类管理,加强重点口岸建设,提高口岸开放整体效益。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