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本市支持自贸试验区构建民用航空产业创新生态,服务大飞机规模化、系列化发展,重点引育结构大部段和复合材料、机载系统、发动机、制造装备等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和项目。

市经济信息化、科技等部门支持自贸试验区促进研发、生产、试飞、销售、维修、回收等大飞机全生命周期业务集聚发展,推动世界级民用航空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建设。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