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州、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综保区发展“飞地经济”,打造“飞地园区”,鼓励援疆省份或者其他省份在保税区内建设单独管理或者共同管理的园区,实行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