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负有燃气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