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条有效人大街道工委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依法设立的工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和中国共产党街道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人大街道工委应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