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第三章 建设和维护第二十三条有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电梯由加装人依法共有。加装人对电梯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依法共同承担相应义务。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