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第三十九条有效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权按照规定提出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提出的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6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