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流程,为老年人办理相关事项提供咨询引导、操作指导、优先办理等服务,推广“免申即享”、代办帮办等便利服务方式。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在办理老年人自有或者承租的住房转移、抵押、变更等不动产登记和更改户主、户口迁入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核实老年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经核实改变老年人的房屋产权、租赁关系或者更改户主、迁入户口的,老年人投诉后,经查证属实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纠正。
公安机关为老年人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应当提供上门采集指纹、拍照、送证等便利服务。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