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社会保障第二十七条有效本市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逐步扩大老年人常用药品和医疗康复项目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减轻老年人的医疗康复负担;完善社区用药政策,建立慢性病患者长处方等机制,满足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基本用药需求。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