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条

有效

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及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及时受理并审查有关申诉、控告。发现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