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条

有效

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对生产经营活动是否违法,以及本市国家机关实施的强制措施存在异议的,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反映情况、申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