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九章 权益保护第七十六条有效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对生产经营活动是否违法,以及本市国家机关实施的强制措施存在异议的,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反映情况、申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20日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