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六章 对外经贸第四十六条有效本市按照国家规定,优化跨境金融便利化措施,拓宽跨境融资渠道,畅通跨境支付结算渠道,完善保险保障服务,降低民营经济组织跨境交易成本,合理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20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