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本市依托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民营经济组织开展国际贸易提供通关物流全流程电子化服务,提升贸易融资、信用保险、出口退税等业务便利化水平。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