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二章 公平竞争第十四条有效本市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平等设立各类经济组织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条件,优化交易服务流程,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流程、结果、监管和信用等信息,保障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公共资源交易。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另有规定外,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应当依法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2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