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等展会的主办方应当依法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对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核验。展会举办时间在三日以上的,展会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主办方应当设置知识产权纠纷受理窗口,公开知识产权投诉渠道、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调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