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衡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传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