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条

有效

有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由区房屋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