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使用与维护第六十五条有效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服务到最终用户,并承担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专业经营单位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时,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